無記名國債是國家自1981年-1997年以實物券形式記錄債權而發(fā)行的國債。歷年來發(fā)行的無記名國債面值有1元、5元、10元、1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100000元等。無記名國債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到期應兌未兌無記名國債不計付利息,持有無記名國債(國庫券)的居民可到人民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無記名國債常年兌付點辦理兌付。
為保障廣大無記名國債(國庫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便于社會公眾咨詢、辦理無記名國債(國庫券)兌付業(yè)務,切實提升國債服務水平,現將煙臺市轄內無記名國債(國庫券)常年兌付點信息公告如下:
